海丰县地处广东省东南部,西距广州290km、距深圳197km,东距汕头180km,水路至香港81海里,水陆交通便捷,是粤东地区陆上交通要津。海丰取义于“南海物丰”。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建县。清雍下九年(1731年)划出石帆、坊廓、吉康三都置陆丰县。1988年3月成立汕尾市,海丰划出沿海7镇为市城区。1988年全县辖19个乡镇和3个农林场,总人口69.23万人,其中,男36.31万人,女32.92万人。非农业人口17.25万人。汉族占总人口99.82%。海丰又是著名的侨乡。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47万人。(最新数据:全县总面积1750平方公里。现辖16个乡镇和3个农林场,人口74.6万人,外来暂住人口20多万人,旅居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60多万人。)全县总面积1750km2。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莲花山主峰海拔1337.3m,莲花山脉横贯县境北部。西北山峦叠嶂,中部为宽阔平原,土质肥沃,河涌交错,有赤石、大液、丽江、黄江4大江河,东部濒临碣石湾,西部面向红海湾。境内有长沙湾、高螺湾、九龙湾3大海湾,海岸线116km。属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年均气温220C,无霜期360天,年均降水量2389.5mm。
海丰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