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地处广东省东南部,西距广州290km、距深圳197km,东距汕头180km,水路至香港81海里,水陆交通便捷,是粤东地区陆上交通要津。海丰取义于“南海物丰”。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建县。清雍下九年(1731年)划出石帆、坊廓、吉康三都置陆丰县。1988年3月成立汕尾市,海丰划出沿海7镇为市城区。1988年全县辖19个乡镇和3个农林场,总人口69.23万人,其中,男36.31万人,女32.92万人。非农业人口17.25万人。汉族占总人口99.82%。海丰又是著名的侨乡。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47万人。(最新数据:全县总面积1750平方公里。现辖16个乡镇和3个农林场,人口74.6万人,外来暂住人口20多万人,旅居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60多万人。)全县总面积1750km2。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莲花山主峰海拔1337.3m,莲花山脉横贯县境北部。西北山峦叠嶂,中部为宽阔平原,土质肥沃,河涌交错,有赤石、大液、丽江、黄江4大江河,东部濒临碣石湾,西部面向红海湾。境内有长沙湾、高螺湾、九龙湾3大海湾,海岸线116km。属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年均气温220C,无霜期360天,年均降水量2389.5mm。
海丰保密协议
1.保密范围:
财务信息:包括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以及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等。
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名单、产品信息、采购资料等。
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方针、策略、发展方向、技术秘密、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等。
合同信息: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等。
2.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不得复印、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
3.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委托关系结束,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
4.保密费用:
在委托期间,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
5.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6.其他条款:
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如争议解决方式、法律适用等。